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专业(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人员机构浏览次数:1418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综〔2016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专业(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苏联院〔20167号)精神,决定评选2016年度学院专业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详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苏联院〔20167号)。

二、推荐名额

各分院推荐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各1名。

三、工作程序

(一)各分院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程序提出推荐人选,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二)推荐人选确定后,正式填写推荐表与有关材料报送学院。

(三)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分院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四)评审结果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正式公布学院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于6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教学管理处,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

(二)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1)。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2)。

3. 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教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由分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4.填写《申报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将电子稿发至学院教学管理处邮箱:jxkyc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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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6517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65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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