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源:教学管理处浏览次数:1809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教〔20192

 

 

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各分院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聘任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时间安排

(一)424日—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认定用户手册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515日前,各分院完成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三)519日前,申请人根据各分院指定时间集中报送书面材料;各分院在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给出确认意见。

三、关于申请材料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自2019年起对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做如下调整:

(一)改进思想品德鉴定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方式。各校不需要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情况和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具体鉴定,改为由申请人以样式统一的“个人承诺书”替代“思想品德鉴定表”。省教育厅将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对当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统一进行核查。凡申请人在个人承诺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理。港澳台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情况需由申请人自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申请开具。省教育厅可根据申请人需要,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

各校如了解申请人有犯罪记录或其思想品德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如实提出审查意见。

(二)采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9年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申请表精简至1页,部分认定申请信息在申请表上不再显示,不再由申请人打印提交。各认定学校只需在申请表专家审查委员会意见栏上填写意见并盖章,其他情况不需逐一填写。

(三)减少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纸质材料。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人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无误的,不需再提交原件。此外,申请人不再提交教学任务书。

对于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述材料确需留存复印件提交审核的,由各确认点负责提供复印服务。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2019年上半年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分院于428前将认定工作安排表(见附件4)报学院教学管理处。学院将统一汇总后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届时将对部分分院的测试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分院不得独立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须委托当地高校代为测试,可选派1-2位分院人员参与测试工作。

()各分院要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 号)及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各分院要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各分院在收集申报材料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并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人员名单一致。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管理,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请于520前将网报现场确认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335351025-83335335

()各分院报送材料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2份,名册内容与电子版名册内容一致,名册用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5,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名册发至jxkyc1@163.com 

    2.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

3.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一份。

4.学校上半年对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人员的公示公文。

 

 

附件: 1.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用户手册

       2. 2019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

3.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提供)

4.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

       5.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所属分院代码编号

7. 教师资格认定用表

(附件请一并至此处下载.zip)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422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94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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