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教〔2019〕13 号
关于征求《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职教学)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
各分院、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
为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承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经广泛调研、集中论证、反复修改,形成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管理人员(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等4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一、征求范围
各分院,各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
二、工作要求
1.请分院、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4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意见。并于11月21日前将汇总的意见建议反馈至学院教学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jxkyc1@163.com。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2.学院召开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座谈会。集中学习贯彻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研讨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征求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请部分分院、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分管教师职称工作的领导准时参加(具体学校名单见附件)。
会议时间:11月25日下午2:00,会期半天。上午12:00前报到。
会议地点:南京市华东饭店D楼六楼会议室,参加座谈会人员交通住宿费自理。
请参会学校于11月21日前,将汇总的意见建议和会议回执反馈至教学管理处;同时将书面意见复印20份带至会上交流。
3.职称工作事关学校改革发展、事关教师切身利益,请各校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同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只作为此次征求意见使用;相关工作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
联系人:徐毅;联系电话:025-83335351。
附件:1.《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2.《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实验技术人员(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管理人员(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职教学)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5. 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学校名单
6. 会议回执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5
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学校名单
南京工程分院
南京分院
无锡交通分院
无锡机电分院
徐州财经分院
徐州医药分院
连云港中医药分院
连云港工贸分院
淮安生物工程分院
盐城生物工程分院
常州旅游商贸分院
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南通卫生分院
宿迁经贸分院
镇江分院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办学点
附件6
会议回执
学校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预计抵达时间 |
|
|
|
|
|
|
|
请于11月21日下午6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xkyc1@163.com。
注:因华东饭店房间紧张,若住宿请提前联系教育厅招待所025-833358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