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来源:教学管理处浏览次数:2789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教〔201914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3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0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各分院承担五年制高职教学任务的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每所分院可推荐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分院可推荐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分院可推荐优秀教学团队1个,团队带头人须具有高校系列教授职称。

二、推荐条件

1.各分院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

2.各分院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3.具体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见附件5)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

各分院在教师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议,通过投票确定推荐对象。

四、有关要求

1.各分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认真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

2.请各分院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于20191224日前报送我院教学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报送省教育厅。学院联系人:邵琰泽、刘媛。联系电话:025-83335351。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教科研大楼五楼,邮编:210024

3.申报材料包括:各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均一式两份),推荐表填到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为止,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发至教学管理处邮箱,地址:jxkyc1@163.com),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另外,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不超过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附件: 1. 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 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 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4. 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5.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doc

附件1-3请一并至此下载.doc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121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912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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