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院五年制高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来源:教学管理处浏览次数:883


苏联院教〔202337


各办学单位、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五年制高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申报和首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工作的通知》(苏联院〔202325号)要求,经各办学单位推荐申报、评前公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40个专业群立项为学院五年制高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所在办学单位要对照《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和《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评审指标》,按各项目申报建设方案,加强统筹规划,优化顶层设计,落实建设举措,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申请立项表》将作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检查验收的依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学院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依据分工,加强指导,开展资源共建共享、进展视导督促,并结合学院首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经验开展交流推广等,推动立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取得明显实效,整体推进学院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水平。

三、学院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期限为两年,实行中期检查报告、期末验收和常规考核管理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各办学单位应选择基础条件好、团队水平高的专业群进行培育,先行立项为校级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继续立项建设一批院级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


附件:学院五年制高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名单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31018




附件


学院五年制高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

立项建设名单

序号

办学单位名称

专业群名称

1

南京工程分院

工程地质勘查专业群

2

南京分院

环境工程技术专业群

3

南京分院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

4

南京商贸分院

电子商务专业群

5

南京商贸分院

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群

6

无锡机电分院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群

7

无锡立信分院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群

8

宜兴分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9

徐州医药分院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专业群

10

徐州经贸分院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群

11

常州铁道分院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群

12

常州旅游商贸分院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群

13

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艺术设计专业群

14

苏州建设交通分院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

15

苏州工业园区分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群

16

张家港分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群

17

南通卫生分院

康复养生专业群

18

南通分院

电子商务专业群

19

海门分院

大数据技术专业群

20

连云港中医药分院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群

21

连云港工贸分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群

22

淮安分院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群

23

盐城生物工程分院

园艺技术专业群

24

扬州分院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群

25

扬州分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群

26

镇江分院

旅游管理专业群

27

扬州技师分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28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办学点

学前教育专业群

29

新闻出版学校办学点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群

30

中华中专办学点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群

31

浦口中专办学点

集成电路技术专业群

32

江阴中专办学点

大数据技术专业群

33

惠山中专办学点

数控技术专业群

34

徐州开放大学办学点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35

昆山第一中专办学点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36

苏州丝绸中专办学点

现代纺织技术专业群

37

吴中中专办学点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群

38

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办学点

旅游管理专业群

39

丹阳中专办学点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40

靖江中专办学点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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