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院〔2025〕2号
各办学单位:
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3年修订稿)》(苏教法函〔2023〕1号)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认定办法(试行)》(苏联院〔2024〕3号)等有关要求,经办学单位申请,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组现场考察,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
认定连云港中专办学点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分院;
认定江阴中专办学点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阴分院;
认定溧阳中专办学点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溧阳分院;
认定昆山第一中专办学点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昆山分院;
认定太仓中专办学点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太仓分院;
认定丹阳中专办学点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丹阳分院;
认定玄武中专办学点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玄武分院。
以上7所办学点被认定为学院分院后,原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等均保持不变。
希望新认定的分院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凝练办学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