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院教〔2025〕28号
各办学单位:
根据学院2025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五年制高职第三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申报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高水平专业群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专业群中的各专业须为《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含2021—2024年增补专业)中已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组群专业数在3—5个(不得将专业方向作为组群专业)。专业群名称以群内最能体现专业群特色的专业名称命名。原则上已在学院首批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中的专业,不得重复申报。
2.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专业群与一批骨干重点企业集群进行深度合作。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
3.专业群有院级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专业课程普遍开展项目式教学,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
4.专业群保持一定办学规模,近年来招生情况保持稳定,在校生巩固率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有一定的科研项目与专利。
5.专业群核心专业应有两届以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校级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每所办学单位申报不超过2个。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
(1)各办学单位从校级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中择优向学院进行推荐。
(2)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院级五年制髙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2.评审标准
申报项目严格按照《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评审指标》(详见附件1)要求进行遴选。
3.建设管理
申报项目建设与管理内容参照《关于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20〕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实行中期检查报告、期末验收、常规考核管理制度。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议期限为两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
(一)验收对象
学院第二批40个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二)验收程序
1.学校自评
各相关学校对照《申请立项表》,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期末验收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进行自评,并填写自评得分。报告填写内容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2.专家评审验收
学院组织专家依据《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评审指标》《申请立项表》,结合中期检查情况和期末验收自评报告对各专业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和不通过4个等次。
三、报送材料
(一)报送材料要求
办学单位须于11月12日前于学院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功能模块,操作方法在教学管理QQ群中另行通知)上报电子材料,不需报送纸质材料。务必注意所有材料按照材料顺序逐一上传(不可上传压缩包),不合规范的不予接收。
(二)报送材料内容
1.第三批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材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附件4,word和加盖学校公章PDF版各1份)、申报佐证材料(不超过60页,含校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文件,加盖学校公章PDF版)。
2.第二批高水平专业群验收材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高水平专业群期末验收自评报告》(附件3,word和加盖学校公章PDF版各1份)、本校第二批《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PDF版)、验收佐证材料(按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做目录,不超过100页,加盖学校公章PDF版)。
学院联系人:刘媛、宋伟,联系电话:025-83335359、025-83335601。
附件:1.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评审指标
2.学院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名单
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期末验收自评报告
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高水平专业群申请立项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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