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研〔2016〕6号
关于开展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教科研先进
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总结近年来学院教育科研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各分院、办学点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决策咨询、理论指导和改革探索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名额
1.教科研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为所有分院和办学点,名额为30所,其中分院20所,办学点10所。
⒉教科研先进个人
各分院、办学点教科研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条件
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的具体条件详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2),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的具体条件详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3)。
三、评选程序
⒈各分院、办学点、在职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申报,分别填写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附件5)。
2.各分院、办学点组织专家组对本校申报的先进个人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公示。
⒊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先进集体材料进行评审,对上报的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复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2)证明单位实绩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10页,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2.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著作限报2种,论文限报5篇,课题限报2项,荣誉证书不超过5张。全部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并报送。
3.各分院、办学点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1.请各分院、办学点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在认真总结本校教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教师依据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9号楼509室,邮编:210024,联系人:钱文琴,联系电话:025-83335112,邮箱:qianwq3399@163.com(电子稿请打包,压缩文件名: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年月日) 。
附件: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5.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6.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点此下载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4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6年5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