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优秀微课创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1 来源:人员机构 浏览次数:2707

 

 

学院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优秀微课创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校

为全面提升五年制高职药学类专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创新信息化环境下人才培养模式和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根据《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优秀微课创作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作内容及要求

    1.创作内容

    参赛教师根据《药理学》微课创作选题参考目录(附件1),选取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按要求提交作品。

    2.作品要求

    (1)教学设计要求: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微课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2)教学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晰,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内容有字幕提示(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教学课件要求:课件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微课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其他与微课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动画、视频、习题、图片等多媒体素材)也应单独提交。

二、评比办法

各成员校应对本校申报的“优秀微课”作品组织校内初选,评出优秀作品参加院级比赛,每成员学校每个选题至少报1个作品。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参评微课作品进行评审。

三、评比标准

依据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微课作品评分标准》(附件3)的内涵实质,对参评“优秀微课”作品呈现的选题设计、教学内容、作品规范、教学效果、网络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评奖办法

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评分,评选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对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品报送

报送的电子文件请以“学校名称”命名,内含汇总表(附件4)和上报作品材料。其中汇总表以“汇总表+学校名称”命名(如:汇总表+徐州医药分院),上报作品材料均以“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教学设计、教学视频、课件)”命名(如:郭靖+药物的副作用+课件)。已在校级以上各类教学设计评比中获奖的作品不得送评。

请于11月20日前发至连云港中医药分院胡玉涛,邮箱46927702@qq.com,联系电话13851284966

    六、其它事项

    1. 参评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有作品因版权问题引起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并且医药协作委员会保留取消该参评选手的参赛资格及追回获奖证书的权利。

    2. 参赛者享有微课程作品的著作权。

 

 

附件:1.《药理学》微课创作选题参考目录

   2.微课视频制作指南

      3.微课作品评分标准

    4.微课作品汇总表

(附件请一并至此处下载 )

 

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