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来源:人员机构 浏览次数:2720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研〔2016〕27号

 


各分院、办学点:

为总结近年来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质量年度报告和企业年报编制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各分院、办学点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质量年度报告和企业年报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在教育教学决策指导和改革探索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名额

    1.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为所有分院和办学点,名额为40所左右。

⒉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为各分院和办学点从事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每校1人。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具体条件详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1),先进个人评选的具体条件详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

三、评选程序

    ⒈各分院、办学点从事数据采集的人员可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申报,分别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附件4)。            

2.各分院、办学点组织专家组对本校申报的先进个人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⒊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先进集体材料进行评审,对上报的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在学院网公示5天。

四、表彰奖励

学院印将颁发荣誉证书,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稿1及电子稿)。

2.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稿1及电子稿)

3.各分院、办学点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1及电子稿)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请各分院、办学点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在认真总结本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质量年度报告和企业年报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9号楼515室,邮编:210024,联系人:谢程成,联系电话:13913857695,邮箱:lhxysjcj@163.com(电子稿请打包,压缩文件名: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年月日)。

附件:

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集体申报表

    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个人申报表

    5.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请至学院网站或QQ群文件中下载)

附件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3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6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