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2 来源:人员机构 浏览次数:239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教〔2017〕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7〕5号)(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7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各分院承担五年制高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每所分院可推荐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人;有符合教师申报条件的分院可推荐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2015年获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的分院可从学院优秀教学团队中推荐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团队,可不申报,2015年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4)。

二、推荐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7〕5号)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程序

各分院在教师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议,通过投票确定推荐对象。

四、有关要求

1.各分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认真做好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

2. 请各分院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于3月13日前报送我院教学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组织评审后择优报送省教育厅。学院联系人:贲道鹏,联系电话:025-83335335,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教科研大楼五楼,邮编:210024。

3.申报材料包括:各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均一式三份),推荐表填到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为止,《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发至教学管理处邮箱,地址:jxkyc1@163.com),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另外,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专著、论文、教材等)2篇(部),均为原件。团队仅须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3.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4.  2015年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名单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7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