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教〔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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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院2014年专业带头人进行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专业带头人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带头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对任期已满的学院专业带头人进行考核认定,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4年学院评选确定的专业带头人(见附件1)。
二、考核标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师德高尚,聘任期间综合考核优良。
2.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带头作用,主持完成市(学院)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参与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获得市(学院)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荣誉;或参与产学研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或经济效益。
3.担任本专业五年制高职教学工作,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每学期不低于8节/周,以教学工作为主的“双肩挑”教师不低于4节/周。
4.善于学习与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每年在省级以上期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人独著或合著的本专业专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8万字);或正式出版本人主编或参编的专业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不少于8万字)。
5.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并承担研究课、示范课等任务。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并有效提升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
6.能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和社会需求,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的拟定与实施工作和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起到组织与领导作用。
7.能带领所在专业团队成员积极开展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建设,建立满足专业教学要求的校内外专业实训基地,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考核程序
1.填写表格。认真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2.初审上报。学院专业带头人所在分院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于6月28日前报学院教学管理处。联系人:贲道鹏;联系电话:025-83335335。
3.审查认定。学院组织专家对考核认定的学院专业带头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确认公布。凡符合考核认定标准的学院专业带头人(不申请视为放弃)名单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以正式文件公布。
四、其它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认定工作,加强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管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2.各分院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请将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认定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至jxkyc1@163.com 邮箱。
附件:1.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业带头人名单.doc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14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9年6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