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5号)和《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应对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评价各分院、办学点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与成效,促进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2020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联院招【2020】12号关于印发2020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