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29 来源:教学管理处 浏览次数:1653

苏联院教〔202533

各办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 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525 号)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6年专业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1)。

2.2025 年五年制高职专业目录增补清单》(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申报的五年制高职专业应达到《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限制条件。对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不佳,办学条件不足、培养质量低下、教学管理混乱、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视情况采取调减、整改、暂停招生、撤销专业点等措施。

3.禁止条件。江苏省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间不再新设专业。

三、申报程序

1.调研论证。各办学单位组织开展产业、行业、企业调研,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经校内学术委员会或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审议后确定新设或调整专业。

2.主管部门审核。经办学单位主管部门和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学院。

3.专指委初审。学院将申报材料分发给相关专指委,专指委对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申报材料

1.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申请报告(学校正式文件);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

3.2026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4);

4.学校“十五五”期间专业建设规划;

5.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需附专家论证意见;

6.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参照2025版学院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体例格式,方案需附专家论证意见);

7.专业设置条件的其他说明材料。申报教育类、医药卫生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的专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函。

以上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材料含word版和盖章PDF版。纸质材料应与电子材料内容一致,按以上顺序编制目录并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详见附件5)。纸质材料原件须签字盖章,一式2份。

五、其他事项

1.科学设置专业。各办学单位要紧扣区域内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现代服务业提质扩容等重点方向,前瞻性布局急需紧缺专业,升级改造、限制缩减与产业布局、学校办学定位不一致的专业。

2.明确工作要求。严格、科学开展专业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真实、准确填报所有数据信息,务必确保材料格式规范、要件齐全、内容完整,对于严重不合规范的申报材料将不予通过。

3.申报时间。各办学单位须于127日前,通过学院综合服务平台专业管理模块提交电子版材料(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6),同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学院。各专指委须于22日前在平台完成材料初审并将意见和建议提交学院。

4.申报培训。定于202616日下午14:30召开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线上专题培训,腾讯会议号:479-796-835。请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会,提前10分钟加入会议,并确保会议期间全场保持静音状态,腾讯会议客户端用户名请设置为办学单位名称。

5.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媛,联系电话:025-83335359,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9号楼507室,邮编:210024

 

附件: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2025年五年制高职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3.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

4.2026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拟新增专业汇总表

5.办学单位申报专业纸质材料封面样式

6.2026年专业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51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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