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处发布时间:2019-06-21浏览次数:6009

各分院(办学点):

经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批准,今年我院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为43000人。为确保我院2019年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在继续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0号)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苏联院〔2016〕8号)的基础上,现就做好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完成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今年各地初中毕业生生源虽略有回升,但外部竞争压力依然存在,各校要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招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公布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努力完成招生计划。各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学校五年制高职办学质量和专业建设质量保证与评价的指标之一,作为新增专业和下一年招生计划确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学院将建立招生红黄牌制度,对完成招生计划困难的学校和专业给予预警和暂停招生,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切实加强招生宣传,努力形成良好氛围

各校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国家重视职业教育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成绩,宣传优秀毕业生成人成才的典型事迹等,坚持不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各地招生工作的程序和规定,提出本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争取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要通过各种活动加强与生源学校的交流和沟通,使生源学校了解学院及各校办学情况,支持学校招生工作。各校间要加强交流学习,实行联动宣传,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促进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合理确定录取控制线,努力把好招生入口关

质量是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生命线。当前,各校要认真分析五年制高职招生形势,把握机遇,克服困难,把好生源入口关。我们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同意,提出我院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线与2018年保持一致,原则上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6〕10号)中规定的最低控制线下移总分的5%,即苏南五市生源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0%,苏中和苏北八市生源不低于中考总分的55%。其中,医药卫生类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生源所在地中考总分的60%(护理、助产专业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5%);高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类专业面向苏南和苏中八市生源的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5%,面向苏北五市生源的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0%。同时,办学条件好,报考人数多的学校,征得地方招生部门同意后,应适当提高录取分数线,增加优质生源的录取比例。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范管理

招生工作事关学校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各校要在学院的总体部署下,根据各市招办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研究,抓好招生各个环节的落实。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规范招生行为视频会议精神,严格招生过程管理,做到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有偿组织生源,向生源学校支付进校费、劳务费等各种费用;严禁学校代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严禁对没有备案或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招生;严禁向未录取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自觉维护学校自身和学院的办学形象及声誉,确保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开展。

今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院将继续对各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新生生源质量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将结果通报给学校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