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7-26浏览次数:1653


苏教办联院〔20221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分院、高等师范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基本条件

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分院以及高等师范学校从事五年制高职15年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实验技术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外);

(二)近5年教学任务书中明确为主要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

(三)经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或经学校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对各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各分院要结合实际,明确界定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公示后,分别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或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备案。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各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核查更新。

各分院从事中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原评审渠道不变。今年已在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的,不得申报。

对技师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仍按原渠道在江苏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评审机构。五年制高职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职教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五年制高职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五年制高职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各分院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或各分院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二)关于评审标准。2022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2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3号)、《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4号)、《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5号)等文件进行。

(三)关于申报依据和条件。各校要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并按照评审标准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四)关于学历认可。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关于“双肩挑”人员申报。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86号)规定。“双肩挑”人员核准认定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其中,省属学校有关人员申报“双肩挑”,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市属学校有关人员申报“双肩挑”,报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双肩挑”人员的申报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分院推荐情况须在校内单独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为加强五年制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单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审对象严格规范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实际从事五年制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主管部门同意正式定岗的专职辅导员,须为在校(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在职在岗3年以上的校(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七)关于同级转评。为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中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实际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教师,可申请参加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

(八)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规范。为支持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工作,对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职教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同时授予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通过职称评审,只授予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不授予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任职资格。

三、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2年度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在做好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申报人自行注册个人账号,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通过人才服务模块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各项佐证材料,上传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500kb以内)。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导出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网络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分院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分院须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信息是否相符,按程序组织校内评审推荐。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复核。申报人员所在分院要主动对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线上线下同步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关于申报材料

(一)材料复印件。各分院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除论文、论著等代表作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经分院人事部门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二)真实性要求。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三)同行专家鉴定。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须进行同行专家鉴定,鉴定专家不得为本校人员。

五、关于评审推荐要求

(一)严把材料审核关。各分院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未按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成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二)严格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各分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校内评审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各分院校内评审推荐工作要做到“三公开”,即: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指全套上报纸质材料)公开展示2个工作日以上、推荐结果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充分接受监督。凡未进行“三公开”的申报人员,推荐结果无效。

六、关于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中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的栏目,必须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人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331日。

2.各分院要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要求,认真填写2022年可使用岗位数额统计表(附件2),并得到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各市属分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名册和评审表,需经各设区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省有关厅局所属分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名册和评审表,需经省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填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3)一式8份,简表内容要与评审表一致,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各分院填至分院意见一栏。

4.坚持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对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申报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各校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

5.各分院在报送个人代表性成果时,要按照规定要求,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代表作不得超过10种,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

6.各分院须对申报人员的论文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须经学校审核盖章。

7.各分院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律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5)准备。申报材料袋上单位应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XX分院(送审材料袋封面、封底和目录样式见附件6)。

8.各分院要确保申报材料规范齐全,将申报教师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分别汇总后,于202291321日间报送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并将申报人员名册(附件78)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现场以学校为单位进行交叉互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侍凌风、林雅乾,联系电话:025-83335335,邮箱:jslyszjs@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9号楼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七、其他事项

(一)关于评审费。各分院按规定对每份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收取400元评审费,对每份申报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收取200元评审费,于报送材料前汇至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并注明“XX分院2022职称评审费”(开户行:南京银行云南路支行,户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账号:01490121050000133)。

(二)关于职称证书。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职教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申报人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自主下载打印电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分院评审通过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详见附件9)须报学院备案证书由各分院印制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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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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