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规范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定于10月中旬起开展新一轮五年制高职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
3.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
4.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职成〔2021〕2号);
6.《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
7.《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
8.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
9.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5号);
10.《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
11.《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
(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zdzyxxzyml/);
1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苏联院〔2019〕12号);
1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数控技术等55个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苏联院〔2020〕20号);
1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苏联院教〔2021〕22号)。
二、制(修)订程序与时间安排
1.组建团队。2022年10月份,各专指委遴选有关成员学校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企业专家,组建研制团队。明确团队负责人和各自分工,完成所负责专业制(修)订工作方案。
2.学习和调研。2022年11~12月,各专指委组织研制团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全面了解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状况和岗位技能情况等,形成调研报告。
3.形成方案初稿。2023年1~2月,各专业研制团队完成方案初稿。
4.专指委初审论证。2023年3月,专指委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方案初稿进行初审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各研制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5.学院审核论证。2023年4月,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各研制团队根据专家意见再次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其他事项
1.凡有3个及以上办学单位开设的专业(详见附件1),均须制订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对已印发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2.思政课程按照《五年制高职思政必修课程安排》(附件2)开设。公共基础课程课时待2022年底左右公布课程标准后再统一确定。
3.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参与方案研制工作。学院省高校“青蓝工程”和“333”工程等人才项目培养对象、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要主动牵头承担有关任务。制(修)订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管理处联系,联系人:钱文琴、童世虎,联系电话:025-83335351、025-83335356.
附件:1.3个及以上办学单位开设的专业
2.五年制高职思政必修课程安排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