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精准获得资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请有关办学单位将2025年度新提出申请且符合《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310号文”)规定条件的学生相关信息,按实际情况分别录入到学院“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2025-2026学年的【FBY应征入伍】中的【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模块。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2025年春季学期应征入伍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务必将资助信息录入到2025-2026学年的对应模块中。
2.关于补偿代偿。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以下简称“4号文”)规定,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结合《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及310号文印发时间及规定,近年不同时间入伍的学生,适用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标准参照下表。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下同)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文件依据 | 19号文 | 310号文 | 4号文 |
3.关于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在2025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在【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模块仅应录入2025-2026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具体申请学费减免标准参照下表。
学生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 |
文件依据 | 19号文 | 310号文 | 4号文 |
各办学单位将2025年度新提出申请且符合310号文规定的直招军士学生录入2025-2026学年的【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模块。近年不同时间招收为军士的学生,适用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标准参照下表。
学生招收为军士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 2022年1月24日前 |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 |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 每人每年8000元/12000元 | 每人每年12000元/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每人每年16000元/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
文件依据 | 19号文 | 310号文 | 4号文 |
各办学单位五年制高职学生1-3年级期间入伍,退役后就读4-5年级的学生,参照自主就业后通过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录入2025-2026学年的【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模块,要将【退役士兵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2025年秋季学期的入学学生,仅应录入申请学年为2025-2026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申请减免金额按4号文规定执行,申请金额上限为16000元;本次不允许录入2025-2026之后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2.本次录入的退役士兵资助信息,“填报批次”选择“第一批次”。
(四)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各办学单位要将2025年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相关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录入到【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模块中的2025年秋季学期中。
二、工作要求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军士、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有关资助数据,各办学单位务必于2025年10月22日前,完成资助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二)各办学单位要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组织,务必于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资助系统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及审核的数据,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请有关办学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交片区负责同志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9863006@qq.com。每所学校报送1个压缩文件,内部按申请类别分为以下几个文件夹:“在校生入伍学费补偿”“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退役入学)学费减免”。各文件夹内每名学生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分院(办学点)名称-学生姓名-申请项目。学生申请材料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表I及入伍通知书扫描件;《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表II及退役证书扫描件。
三、其他事项
各片区五年制高职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审核工作安排见附件,办学单位参加地区材料审核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学院联系人:董自上,联系电话:025-83335357。
附件:各片区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审核工作安排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下载附件:各片区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审核工作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