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来源:招生就业与对外合作发布时间:2019-12-26

各分院、办学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精神,着力打造学院毕业生就业良好环境,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在学院的统一部署和各分院、办学点(以下简称各校)的共同努力下,学院2019年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根据学院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有2019届毕业生的分院和办学点。

二、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就业工作制度完善,就业工作目标明确,就业工作年度计划安排合理,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

3.认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就业指导培训讲座等活动,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

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开拓就业市场,定期开展用人单位走访活动,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专场招聘会。

5.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完成毕业生生源数据核对,实时更新上报就业数据,且数据无差错;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管理严格,协议书签约流程规范;就业派遣工作主动高效、信息真实可靠。2019届毕业生初次及年终就业率原则上分别达到90%(有护理专业毕业生的卫生类学校除外)和95%以上(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6.认真组织毕业生就业调查和用人单位调查工作。能根据调查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并发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与调查,且参与度较高。

7.建立毕业生离校后就业跟踪管理办法,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上报的案例入选院级案例集。

8.开展就业工作研究,打造职业化、专家型的就业工作教师骨干团队,积极撰写研究论文,组织就业工作课题研究。

三、评选程序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按照学校自荐,学院评审、公示、表彰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分院或办学点提交申报材料,上报时请附支撑文件(如有关制度、工作计划、案例集、培训、讲座、招聘会等材料)。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各校上报的材料,结合就业工作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疑义后由学院发文确认,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校要认真总结2019年就业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精心准备,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梳理自身就业工作流程,查找问题,切实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水平。

2.各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申报,对就业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各校填写《2019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报学院。申报表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2.各校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学院(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9号楼510室,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228。


苏联院招【2019】30号关于评选2019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pdf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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