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0-11-30

各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学院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有2020届毕业生的分院和办学点,从事就业工作3年以上的学校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

2020届毕业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1名,超过500人的学校可择优推荐2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业务能力较强,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学校毕业生生源资格审核报送工作规范、数据准确;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管理严格、协议书签约规范;毕业生就业数据上报主动高效、信息真实可靠;毕业生就业调查、用人单位调查等工作参与度高。

3.主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积极开展就业工作研究,主动探索就业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推进就业工作。参与市级以上就业工作科研课题研究,或本人撰写的就业工作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本人直接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就业相关比赛的奖项。

5.学校就业工作成绩突出,2020届毕业生初次及年终就业率原则上分别达到70%(有护理专业毕业生的学校除外)和90%以上(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省级库数据为准)。根据《2020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评定等第原则上为A。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按照学校推荐、评审专家组评审、学院公示、表彰的程序进行。

2.学院成立评审专家小组,根据各分院和办学点上报的材料,结合就业工作落实及成效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就业先进个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疑义后由学院发文确认,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从事就业工作的中层干部和负责就业具体工作的老师中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2.各校要认真填写《2020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有关佐证材料可附后。

3.请各校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学院(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9号楼510室,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5-83335228。


附件:2020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文件下载:苏联院招〔2020〕24号 关于评选2020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苏联院招〔2020〕24号 关于评选2020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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