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7号)要求,为积极应对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形势,科学评价各办学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与成效,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全力促进我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2022年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点击下载)苏联院招〔2022〕8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实施办法》的通知.zip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1日